房屋抵押登记如何办理

作者:发布时间:2013-06-10浏览:

  一、房屋抵押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

  (l)主合同及抵押合同;

  (2)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;

  (3)抵押登记申请书;

  (4)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、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房地产权证》,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《房屋 共有权证》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;

  (5)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,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;

  (6)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;

  (7)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;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;

  (8)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。

  二、房屋抵押登记包括的内容:

  抵押登记的主要内容: 抵押人、抵押权人、抵押物坐落、抵押部位、抵押建筑面积、担保(借款) 金额、抵押物价值等。

  三、房屋抵押登记的程序:

  (1) 受理申请

  (2) 权属审核

  (3) 核准登记、颁发证书

  四、房屋抵押登记时限:

  符合登记条件的,抵押登记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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